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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朴簡調字第82號蔡宏昌之起訴狀繕本及調解程序通知書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5月15日
嘉院傑民朴乙112年度朴簡調字第8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代位人蔡宏昌之起訴狀繕本及調解程序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朴簡調字第82號代位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調解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代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15日上午9時40分,在本院朴子簡易庭第一法庭(6136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三路2號)行調解程序。
四、被代位人應按時到場。
- 發布日期:112-05-15
- 更新日期:112-05-15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