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114號陳俊諺之提存通知書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112)存字第114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存字第114號提存人陳碧華與受取權人陳俊諺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204,907元整
,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1條第1、2項。
主 任 陳 ○ ○
- 發布日期:112-05-23
- 更新日期:112-05-23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