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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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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0240號盧俊成之應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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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東字第3024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盧俊成之應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0240號債權人范家豪與債務人盧俊成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東股書記官楊國色
 

  • 發布日期:112-12-26
  • 更新日期:112-12-26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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