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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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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7464號黃寶珠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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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9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月字第2746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寶珠之113年2月22日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7464號聲請人葉朝崑與相對人葉進福、葉建志、陳金福、陳茗瑋即陳金財、王金鵬、王金虎、黃慧貞、黃子球、黃子強、吳宇智、黃寶珠、黃冠融、黃豐欽、張吳秋月、李寶猜、吳乃文、吳靜如、吳昇偉、吳保從、蔣宗佑、蔣雅如、吳孟學、吳孟達、徐立金間變價分割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月股書記官林新裕
 

  • 發布日期:113-01-10
  • 更新日期:113-01-10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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