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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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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000074號周森楠之起訴狀繕本、變更訴之聲明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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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
                嘉院弘民慈112重訴字第7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周森楠之起訴狀繕本、變更訴之聲明狀
       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2年度重訴字第74號原告利寶帝產業有限公
     司與被告周森楠等間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變更訴之聲明狀繕本及言詞辯
     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節本:通知書係通知本件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
     26日16時30分,在本院第12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周森楠應按時到場。
   五、起訴狀及變更訴之聲明狀節本如下:
     訴之聲明
     被告周森楠應將於民國(下同)70年7月4日就坐落於嘉
     義縣中埔鄉石頭厝段第0094-0007地號建地、面積7,8
     7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8018分之216,及其土地上
     建物樓房全棟(即00006-001建號、00006-003建號,
     門牌地址為嘉義縣中埔鄉石頭厝1之2號,權利範圍:
     全部),金額:6,500,000元整,登記字號:嘉地登3
     字第012786號之抵押權登記,予以塗銷。
         
書記官 張宇安

  • 發布日期:113-01-10
  • 更新日期:113-01-10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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