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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327號劉沛涵之同意扣押函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112)存字第327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存字第327號提存人曾月敏與受取權人劉崑盛等6人間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予受取權人劉沛涵之同意扣押函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1條第1、2項。
主 任 呂 ○ ○
- 發布日期:113-01-17
- 更新日期:113-01-17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