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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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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5498號林瑞祥之拍定通知、陳報債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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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弘字第549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瑞祥之拍定通知、陳報債權通知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5498號債權人嘉義縣東石鄉農會等與債務人嚴庚辰律師即陳石津之遺產管理人間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弘股書記官沈秀鈴

 

  • 發布日期:113-01-19
  • 更新日期:113-01-19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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