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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嘉小字第000086號陳玉娟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一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
嘉院弘民嘉乙113年度嘉小字第8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玉娟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
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嘉小字第86號清償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筆錄繕本及言詞辯
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
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12日下午2時
40分,在本院簡易庭第一法庭(60081嘉義市文化路
308之1號)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江柏翰
股 別:嘉乙股
- 發布日期:113-02-07
- 更新日期:113-02-07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