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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朴簡字第000079號被告林陳坐、被告李桂英之判決正本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
嘉院弘民朴己112年度朴簡字第79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朴簡字第79號確認界址事件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應送達被告林陳坐、被告李桂英之判決正本,現由
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其主文
如后:
一、確認原告林桂葉、呂朝樹及追加原告黃木松共有坐落嘉
義縣六腳鄉六腳新段625地號土地與被告財政
部國有財產署所管理之嘉義縣六腳鄉六腳新段
624地號土地間之經界線為如附圖編號F‧‧G黑
色連接點線所示連線。
二、確認原告林桂葉、呂朝樹及追加原告黃木松共有坐落嘉
義縣六腳鄉六腳新段625地號土地與被告呂明正、呂作信
、呂聖玉、呂坤賢、呂博文、呂明昌、呂陳翠枝、呂宗家
、呂明韋、呂李美華、沈美香、許宏大、許乃花、許春梅
、許阿部、王清海、王基村、王河田、陳王秀珠、王秀錦
、呂秀娥、呂銘欽、呂銘文、呂秀美、莊陳麗花、李陳
春棉、林陳坐、陳春霞、陳金發、陳淑貞、陳淑香、李
桂英、李桂好、李淑梅、李美真、李淑美、呂漢民、呂
花盆、呂秋微、呂秉忠、楊秋金、呂湘翎、呂次雄、呂
淑珍、呂惠美、張呂麗玉、何姵琪、呂家濠、呂承翰、侯
呂蕊共有之嘉義縣六腳鄉六腳新段627地號土地間之經界
線為附圖編號E‧‧G黑色連接點線所示連線。
三、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四、訴訟費用由原告林桂葉、呂朝樹負擔。
書記官 黃意雯
股 別:朴己股
- 發布日期:113-02-07
- 更新日期:113-02-07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