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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嘉小調字第000253號林宗德之陳報狀繕本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22日
嘉院弘民嘉庚113年度嘉小調字第253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林宗德之民國113年2月21日減縮聲明陳報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1
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嘉小調字第253號給付分期買賣價金事件。
二、應送達之減縮聲明陳報狀繕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
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狀紙內容詳如附件。
書記官 賴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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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00105320240222142905pdf
- 發布日期:113-02-22
- 更新日期:113-02-22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