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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12772號武秋紅之通知領款函1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1司執吉字第2909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武秋紅之通知領款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9094號債權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武秋紅間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吉股書記官林玫熹
- 發布日期:113-02-26
- 更新日期:113-02-26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