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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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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000033號林清利之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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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3司執助月字第3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清利之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33號債權人謝世旺與債務人林清利間損害賠償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民事執行處月股書記官林新裕
 

  • 發布日期:113-02-26
  • 更新日期:113-02-26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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