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050594號陳豊益即永豐安卡工程行之囑託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函乙件、註銷房屋財產管制函乙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8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1司執利字第5059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豊益即永豐安卡工程行之囑託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函乙件、註銷房屋財產管制函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0594號債權人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豊益即永豐安卡工程行間票款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利股書記官 李宗軒
- 發布日期:113-02-28
- 更新日期:113-02-28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