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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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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存字第000001號羅原賜、李姵穎之提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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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5日
發文字號:(113)存字第1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存字第1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順股司法事務官與受取權人羅憲發(即羅詩淵之繼承人)等54人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369,653元整,應送達予受取權人羅原賜、李姵穎之提存通知書各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1條第1、2項。
主  任  呂  ○  ○
 

  • 發布日期:113-03-05
  • 更新日期:113-03-05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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