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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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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000074號周森楠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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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民慈112重訴字第74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重訴字第74號原告利寶帝產業有限公司與被告周森楠等間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於被告周森楠之判決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其節本如下:
         主  文
     被告周森楠、賀珉珉、王黃雪英、黃素禎應將附表編號1、2所示不動產,所設定擔保債權新臺幣650萬元之抵押權登記予以塗銷。
     被告張王淑惠應將附表編號2所示不動產,所設定擔保債權新臺幣160萬元之抵押權登記予以塗銷。
     被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將附表編號2所示不動產,所設定擔保債權新臺幣400萬元之抵押權登記予以塗銷。
     訴訟費用由被告周森楠、賀珉珉、王黃雪英、黃素禎負擔1210分之650、被告張王淑惠負擔1210分之160、被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負擔1210分之400。
附表:
編號
不動產
抵押權登記事項
1
嘉義縣中埔鄉石頭厝段94-7地號土地(權利範圍8018分之216)
權利種類:抵押權
收件年期:民國70年
字號:嘉地登3字第012786號
登記日期:70年7月4日
登記原因:設定
權利人:周森楠、賀珉珉、王黃雪英
債權額比例:10000分之1846、10000分之2000、10000分之3077
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650萬元
清償日期:70年7月31日
設定權利範圍:8018分之216
權利種類:抵押權
收件年期:民國75年
字號:上地登1字第009991號
登記日期:75年12月26日
登記原因:讓與
權利人:黃素禎
債權額比例:10000分之3077
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650萬元
清償日期:70年7月31日
設定權利範圍:8018分之216
2
嘉義縣中埔鄉石頭厝段6-1、6-3建號建物(權利範圍全部)
權利種類:抵押權
收件年期:民國70年
字號:嘉地登3字第012786號
登記日期:70年7月4日
登記原因:設定
權利人:周森楠、賀珉珉、王黃雪英
債權額比例:(空白)
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650萬元
清償日期:70年7月31日
設定權利範圍:全部
權利種類:抵押權
收件年期:民國75年
字號:上地登1字第009991號
登記日期:75年12月26日
登記原因:讓與
權利人:黃素禎
債權額比例:(空白)
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650萬元
清償日期:70年7月31日
設定權利範圍:全部
權利種類:抵押權
收件年期:民國71年
字號:嘉地登3字第012303號
登記日期:71年5月14日
登記原因:設定
權利人:王淑惠(現戶籍登記資料為張王淑惠)
債權額比例:全部
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160萬元
清償日期:71年11月6日
設定權利範圍:全部
權利種類:抵押權
收件年期:民國68年
字號:嘉地登2字第007076號
登記日期:68年6月30日
登記原因:設定
權利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額比例:全部
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400萬元
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設定權利範圍:全部
 
 
 
      二、上開公告,自黏貼本院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記官  張宇安
  • 發布日期:113-03-18
  • 更新日期:113-03-18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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