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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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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040331號羅澤造、王潔云、羅大禧、羅智敏、羅嘉恩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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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1司執弘字第4033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羅澤造、王潔云、羅大禧、羅智敏、羅嘉恩之113年7月2日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0331號債權人羅澤次與債務人羅澤造、王潔云、羅大禧、羅智敏、羅嘉恩間變價分割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弘股書記官沈秀鈴
 

  • 發布日期:113-03-19
  • 更新日期:113-03-19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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