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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易字第000186號黃秋蓉之指定公設辯護人通知函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刑成113易186字第113000409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黃秋蓉之通知指定公設辯護人函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1項、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易字第186號被告黃秋蓉竊盜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至本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4 日
- 發布日期:113-03-22
- 更新日期:113-03-22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