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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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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34543號陳麗雯(MRSSAKORNPUNUPA)即吳宗學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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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月字第3454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麗雯(MRSSAKORNPUNUPA)即吳宗學之繼承人之113年4月25日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4543號債權人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麗雯(MRSSAKORNPUNUPA)即吳宗學之繼承人間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月股書記官林新裕
 

  • 發布日期:113-03-28
  • 更新日期:113-03-28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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