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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11304號黃美蘭之扣押命令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3司執宇字第1130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美蘭之扣押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1304號債權人合迪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黃美蘭間票款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宇股書記官蘇美燕
- 發布日期:113-04-01
- 更新日期:113-04-01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