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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嘉簡調字第000256號李盈縉之起訴狀繕本、調解期日通知書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
嘉院弘民嘉己113年度嘉簡調字第256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李盈縉之起訴狀繕本、調解期日通
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
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嘉簡調字第256號排除侵害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調解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
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下午3
時整,在本院簡易庭第二法庭(60081嘉義市文化路
308之1號)行調解程序。
四、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五、起訴狀訴之聲明如附件。
六、本件為國外公示送達。
書記官 黃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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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3-04-01
- 更新日期:113-04-01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