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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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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順字第061726號蔡國欽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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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9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順字第6172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蔡國欽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1726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假扣押)等與債務人蔡國欽間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順股書記官蕭惟瀞
 

  • 發布日期:113-04-09
  • 更新日期:113-04-09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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