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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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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25124號共有人方奎丁或其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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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利字第25124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方奎丁或其繼承人領取拍賣通知相關事項。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及辦理強制執行應行注意事項第44項 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5124號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許敏達間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將於113年5月15日下午4時將債務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進行第1次拍賣。
  二、查本院依地政機關核發之土地共有人住址及債權人陳報之戶籍地址,以郵務送達拍賣通知,惟有共有人方奎丁或其繼承人無法送達,茲該不動產進行第1次拍賣,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向本院民事執行處領取。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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