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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0249號陳秋碧之6/5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及111年9 月29日複丈成果圖影本、112年10月26日複丈成果圖 影本、113年2月22日複丈成果圖影本各1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國內、外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
嘉院弘民服111訴字第249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秋碧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及111年9
月29日複丈成果圖影本、112年10月26日複丈成果圖
影本、113年2月22日複丈成果圖影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1年度訴字第249號原告郭奕均與被告陳秋碧
間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及111年9月29日複丈成
果圖影本、112年10月26日複丈成果圖影本、113年2
月22日複丈成果圖影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
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節本:通知書係通知本件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
5日,在本院第十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陳秋碧應按時到場。
五、上開公告,自黏貼本院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記官 張簡純靜
函 稿 代 碼:E012-02-1 第二次公示送達公告(辯論期日通知)
股 別:服股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