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利字第41431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1431號變價分割強制執行事件,因拍賣條件內容變更,原定111年7月27日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