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9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2司執利字第9347號 主旨: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9347號票款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撤回執行,原定112年7月19日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