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利字第8217號 主旨: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217號票款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撤回執行,原定112年9月20日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