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東字第38032號 主旨: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8032號票款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當事人未經合法送達,原定112年11月21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朱旆瑩 決行 股別:東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