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利字第24144號 主旨: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4144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債務人已供擔保停止執行,原定112年12月27日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