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5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09司執宇字第44132號 主旨: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44132號票款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債務人未經合法送達,原定民國110年8月26日下午4時整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林桂香 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