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利字第611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611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撤回執行,原定民國110年10月13日下午4時整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