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13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東字第35167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5167號票款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許可應買,原定111年3月30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謝碧衣 決行 股別:東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