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9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宇字第40710號 主旨:停止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0710號特別拍賣程序3個月之公告。 說明:本院受理110年度司執字第40710號債權人周家銘與債務人陳敏德間債務執行間強制執行事件,業已定於民國111年6月2日拍賣。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林桂香 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