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宇字第34515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4515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111年3月24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林桂香 決行 股別: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