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簡字第31932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1932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111年6月15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陳拓禎 決行 股別: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