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8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1司執宇字第1163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163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有人應買,原定111年8月4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林桂香 決行 股別: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