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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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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司執順字第468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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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順字第46801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6801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第三人聲明應買(第2標),原定111年10月4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馮善詮  決行
股別:順股
 

  • 發布日期:111-10-05
  • 更新日期:111-10-05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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