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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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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司執451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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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6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1司執宇字第45103號
主旨:停止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5103號特別拍賣程序3個月之公告。
說明:本院受理111年度司執字第45103號債權人均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即蔡承志之遺產管理人、沈瑞梅即蔡曜州之繼承人、蔡坤翰即蔡曜州之繼承人、蔡坤儒即蔡曜州之繼承人、蔡坤融即蔡曜州之繼承人間債務執行間強制執行事件,業已定於民國112年7月6日拍賣。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林桂香  決行
 

  • 發布日期:112-06-06
  • 更新日期:112-06-06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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