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嘉院望111司執毅字第6264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264號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因共有人聲明應買,原定112年4月19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洪子嵐 決行 股別:毅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