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0司執順字第25957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25957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第三人聲明應買,原定112年8月8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標別2、3)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馮善詮 決行 股別: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