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1司執毅字第37990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7990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第三人聲請應買,原定112年9月13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標別1及標別4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洪子嵐 決行 股別:毅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