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2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毅字第47號 主旨: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7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第三人聲名應買,原定112年9月21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標別:1)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洪子嵐 決行 股別:毅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