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112年司執12316號

字型大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宇字第12316號
主旨:停止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316號特別拍賣程序3個月之公告。
說明:本院受理112年度司執字第12316號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羅宗志間債務執行間強制執行事件,業已有應買人應買,即停止公告三個月拍賣。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林桂香  決行
 

  • 發布日期:112-10-31
  • 更新日期:112-10-31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