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1司執毅字第39581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9581號票款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112年10月4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洪子嵐 決行 股別:毅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