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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司執19443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宇字第19443號
主旨:停止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9443號特別拍賣程序3個月之公告。
說明:本院受理112年度司執字第19443號債權人張富美、姜義皇、姜義、姜佳玲等四人共同代理人吳俐慧律師與債務人康信男間拍賣抵押物間強制執行事件,業已定於民國112年12月28日拍賣。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林桂香 決行
- 發布日期:112-12-06
- 更新日期:112-12-06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