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弘字第43219號 主旨: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3219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113年1月23日起至113年4月22日止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馮善詮 決行 股別:弘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