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誠字第10758號 主旨:停止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0758號「標別1」特別拍賣程序3個月之公告。 說明:本院受理110年度司執字第10758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康銘宏間債務執行間強制執行事件,「標別1」業已定於民國111年3月15日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