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110司執助毅字第418號

字型大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9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助毅字第418號
主旨:停止本院110年度司執助字第418號特別拍賣程序3個月之公告。
說明:本院受理110年度司執助字第418號債權人均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許芳瑞律師即陳彩繁之遺產管理人間票款執行間強制執行事件,業已定於民國111年4月13日拍賣。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邱譯嬉  決行

  • 發布日期:111-03-09
  • 更新日期:111-03-09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