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誠字第28815號 主旨:停止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28815號特別拍賣程序3個月之公告。 說明:本院受理110年度司執字第28815號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李信琪間債務執行間強制執行事件,業已定於民國111年4月19日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