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東字第14906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4906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許可應買,原定111年1月4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謝碧衣 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