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院因人力因素,自民國113年5月1日起受理公、認證事件之服務改採預約制,得預約辦理公、認證(不含英文)之時間為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30分、星期五下午14時至16時30分,請洽公民眾於上班時間提前來電預約。
二、預約電話(05)2774460分機113侯小姐,因公證事件(如房屋及土地租賃契約、遺囑等)須耗時處理,為避免影響其他民眾洽公之權益,請事先預約,以免久候。
三、民國113年5月21日及6月7日全日,兼充公證人因事公差,當日暫停受理公、認證業務(惟當日仍有提供相關業務諮詢、受理預約服務),有立即辦理之需求者,可前往本院所屬民間公證人及鄰近法院公證處洽詢,或擇日再來本處聲請。